工伤职工主动辞职不享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职工解除合同是否享有经济补偿金,与是否工伤没有关系,视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工伤方面的补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九级工伤职工解除合同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不受解除合同原因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针对工伤职工辞职是否享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