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事人的无船承运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分别与货主和实际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通常将多个货主提供的散装货集中拼装在一个集装箱中,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舱位,虽然此时无船承运人也会提供包装、仓储、车辆运输、过驳、保险等其他服务,但这些服务并非是主业而是辅助性的。而作为纯粹代理人的货运代理人,其主要业务就是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等。
针对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的业务有什么不一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货运代理人在货运合同中承担过错责任。承运人应委托人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如无过错或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完成委托的,可能不承担责任;托运人因货物包装和产品缺陷造成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腐蚀、污染、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