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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规章的修改依据有哪些

2022-07-26 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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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6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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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其半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给予赔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单位犯罪在客观上具有以下两种情况: 1、单位故意犯罪行为。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这里的单位集体决定,是指经过单位决策机构决定。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决策机构是指单位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例如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经营活动,因而有权对公司的各项事务作出决定。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决策机构一般是指有关单位的行政组织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单位集体决定,是单位故意犯罪常见的方式。在通常情况下,集体决定实施某一行为,可以将这一行为视为单位行为。这里的负责人员决定,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单位章程的规定,有权代表单位行为的个人决定,例如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企业的厂长或者经理以及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政负责人员作出决定。必须指出,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归之为单位犯罪行为,就因为这种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并且是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如果单位负责人员个人决定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但并非为单位牟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就不能认为是单位犯罪而应视为单位负责人员的个人犯罪。 2、单位过失犯罪行为。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单位犯罪行为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这里的职务行为是指单位责任人员依照其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或者从事的业务所应履行的行为。例如单位构成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单位主管人员的过失行为就表现为对本单位中介组织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应当审查予以纠正而因过失未能审查纠正,因而造成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过失行为就是单位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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