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关于农商行股权质押的问题

2022-05-10 14:56:48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0 回复

专业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应向认缴股份的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作为股东入股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二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也不得抽回股本。农村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农村商业银行股东以本行股份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事先告知并征得董事会同意。农村商业银行董事、监事、行长和副行长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

展开更多

针对关于农商行股权质押的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 1、用于质押的商标权的范围。 2、商标权质押的设立程序。 3、质押后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 4、质押后注册商标的处分问题。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债权人成为质权人,对出质的财产享有质权。所以,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主债权存在,质权也同时存在。因此,不论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是否有约定,以及登记部门如何要求,都不应影响担保物权的存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