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规定是,出质人和质权人需要达成书面的质押协议;被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以及需要办理股权的出质...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规定是,出质人和质权人需要达成书面的质押协议;被质押的股权必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以及需要办理股权的出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股权质押方式:质押双方就股权质押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协议;召开股东大会,对股权质押等有关事项进行表决,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质押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经营法》及《实施条例》 三、申请条件: 提出申请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合法存续的企业 四、办理材料: 1、地方商务局局初审报告(市直企业则需主管部门的转报报告) 2、投资者减资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直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企业董事会决议(原件) 4、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5、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企业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地点:广电大楼或行政服务大厅
股权设立后,取得质权,也取得了在债务人按期未履行债务时对质押的优先受偿权。但是,在股权质押设立后,会出现哪些实务问题?一方面,质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威胁。由于质权实现有赖于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时的价位,如果股权价值在质押期间明显下跌,届时如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且不具有偿还能力,而质押股权又因价值减少而不足以清偿债权,那么,质权人的债权实现直接受到了威胁。另一方面,质权人可能对股权价值减少不知情,无法及时要求出质履行补救义务。即使股权价值波动,由于质权未能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难以第一时间获得目标公司的内外部信息以及股权价值减少的消息,因此,也就无法及时要求出质股东提供补充担保或者提前清偿的补救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