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平等,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均以平等的主体身份订立劳动合同,不因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而在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时居于主要地位,劳动者也不因此而处于从属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方进行非法干预。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二、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是指在主体、劳动合同的内容两个方面合法。劳动合同经依法订立,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谓依法订立,即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并在劳动合同的主体、内容等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就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17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的,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的就不属于童工了,而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首先17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其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此劳动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则视为有效合同。如果法定监护人未同意等情况则视为无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