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针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实行劳动报酬制度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认定标准: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且放任或追求违纪结果的发生,过失则结合损害结果的大小来认定;客观方面综合考虑是否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造成损失的大小、严重程度等因素。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