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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合理吗签了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请问这合理吗?

2019-12-04 1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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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04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设置7天试工期,可能该7天不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再设置其他的试用形式,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合法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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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所以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应该这样理解,劳动合同超过3年,哪怕多1天也算超过,试用期最多为6个月。如果合同是整3年,6个月试用期违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察的期限。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法律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约定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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