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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怎么办

2023-06-06 1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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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6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组长不代表用人单位,您可以找领导谈谈。另外,您现在在试用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该通知,书面或口头法律没有规定,您急着解除的话,口头通知即可,不需要书面形式。三日后您到点走人即可,这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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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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