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这种情况下,如是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能依法取得经济补偿金。2、关键是单位不提出,个人提出的时候,就要看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属于“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般情况下:市级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市行政区域内向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并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针对劳动合同地点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可否要求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本人如果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就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自愿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可以要求赔偿金或者补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