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夜班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领导以你们“一个月平均算下来每天都没有工作到8小时”为由,既不加人也不加工资,并无不妥,但你们有很长一段工作时间是上通宵的夜班,如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167.4小时,单位就必须向你们支付加班费,按普通的每天八小时来计算你们的上班时间,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你只有在清楚了你现在的班次执行的是什么工作制后,才可能对以往的经历和遭遇,做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结论,然后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有夜班工作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法没有规定上夜班的年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安排任何劳动年龄的劳动者参加夜班劳动。但怀孕七个月以上,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另外,如身体条件不允许,可以凭相关医疗证明,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予以照顾。
具体的夜班白班,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长有着明确规定。如果夜班是指延长工作时间,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般都不会安排值夜班。高龄员工不会安排值夜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