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4500多项在建工程,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连续两年实现零死亡目标。今年我市住建部门将落实住建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事故严厉问责的意见。”市住建局副局长林X在会上透露,2015年,凡是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市住建局将赴现场调查了解,并成立事故督查组,对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直至调查处理结案后,再按照结案报告落实处罚。 林X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年内连续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本地企业,将重新核定企业资质,达不到资质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年内连续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外地进烟企业,清出烟台建筑市场;造成重大事故的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将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对于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对其所有工程进行停工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针对如果发生死亡事故施工企业是否将停止招投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招聘考核中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招聘考核中,由于申请人尚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聘,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规定。
企业招聘考核时发生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招聘考核时因为应聘者尚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用,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此种情形的伤亡事故不属于工伤,不宜运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 企业招聘时进行操作考核必须保障应聘者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伤亡事故,只要不是求职者蓄意制造事故及自杀自残,企业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按照人身损害的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