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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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又称之为劳动事故,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是指有与工作的原因直接或者间接导致职工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有以下情形的也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在救灾、公益活动和维护国家利益中受到伤害的;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退役军人,在工作中旧伤复发的等。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提起的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特别注意答辩状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主要应当对上诉人的请求理由做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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