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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

2022-08-17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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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7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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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单位的录用条件的;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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