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违反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022-11-17 08:53:17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展开更多

针对违反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郭长源律师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以职工的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工作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尚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因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或者延长时间付出劳动而给予的劳动报酬。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