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 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毕业生主动辞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其实这招已经不用再防了,根据2008年1月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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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需有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有: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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