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员的情况下,不得裁减的人员如下: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单位在裁员的情况下,你属于优先留用的人员,但不属于不得裁员的人员。如果单位仍然要裁你的话,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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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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