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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必须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调整岗位或者培训,就解除劳动合同,就算违法,按法律规定,等同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另外,单位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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