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继承人对于继承的放弃是在继承发生之后做出才合法有效。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司法解释: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针对老人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处房产,继承人书面协议放弃继承,房产证丢失,想要补办房产证,需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我国继承原则(适用房产继承):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必须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不能按法定继承。 二、我国法定继承规则(适用房产继承):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此时就触发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规则下:被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属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被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触发第二顺位后,如存在被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老人去世,则会触发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老人)的兄弟姐妹已先于被继承人(老人)去世,则“兄弟姐妹”的子女代替“兄弟姐妹”的位置,继承老人房产。
如果房产是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且留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由老人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人继承。 遗嘱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并且被继承人在立遗嘱的时候也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其自我意愿的表达,遗嘱的内容真实,遗嘱会一直拥有法律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