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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无遗嘱。留下房产一处。母亲和哥哥姐姐都放弃继承权,只由我一人继承,需办理什么手续?

2019-03-27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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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3-27 回复

专业分析: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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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弟弟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妻子,儿女,和你们的父母,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姐姐是可以继承房产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房子是你父亲与母亲结婚前所盖房屋,则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哥不是你父亲生,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房子是你父亲与母亲结婚后所盖房屋,则属于你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你哥可以继承房屋中他母亲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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