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可见公司是有权扣除工资的,但公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条件和方式有相应的规定(1)在实现条件上,a、损害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即劳动者本人应该有过失;b、劳动合同对此种情况应当有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追偿。用人单位如果想实现追偿权,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2)在实现方法上,a、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未来的工资,而不是过去的工资。b、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用人单位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扣除工资的,但扣工资有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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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只有还清了,失信人黑名单的限制才会解除。如果已经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话,当你账户有资金的话法院留部分用作生活必要开支外,其余的会被划走用于支付所欠的债务。
可以的。有关规定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中,并未允许单位可以以员工有借款为由而进行代扣,因此出于保护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权利考虑,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该足额支付,除了可以代扣法定的费用外,不能将借款从工资中扣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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