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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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通常是会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支付金额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给该劳动者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一般会按照一年来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是有补偿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进行分段计算。一般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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