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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程序瑕疵股东会决议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呢

2020-09-01 17: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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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9-01 回复

专业分析:

由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着召集程序没有做较为详细的规定,所以该环节出现的程序性问题比较多,但又不容易被认定,在此,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一般情况下,如果程序上的瑕疵没有侵犯到股东的重要权利,则该决议不会被认定为瑕疵决议。但若侵犯到股东的重要权利,又无其他补救措施,则有可能被法院撤销。 就目前而言,程序上的瑕疵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程序上的瑕疵没有侵犯股东的重要权利,则不会被认定为该决议为瑕疵决议。如一股东虽没有收到该公司发出的召集通知,但他知道后还是参加股东会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后又以未收到召集通知有由要求法院撤销,则估计法院不会支持其主张。 而同样是程序瑕疵,如果股东决议方式存在瑕疵,则股东权益必定受到侵害,则如果弥补措施可以避免股东权益受到侵害,也不必然导致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东会程序上的瑕疵可以采取一般补救措施进行弥补,则股东会决议即可依法通过;如果程序上之瑕疵并非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为股东会决议有效必要条件,该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通过无实质影响,则法院也不会支持其主张。 但如果该程序上的瑕疵侵犯了股东的重要权利,如知情权、表决权,一旦该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议,则其很可能会被法院撤销。如某股东在股东会召开前一直没有收到召集通知,也没能参加股东会会议,后来得知在该次股东会上,其股权被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人,导致其股权减少或丧失,则一旦该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决议,很有可能该股东会决议会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因股东会决议内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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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股东会决议瑕疵被撤销,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被撤销的规定如下: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轻微瑕疵,对决议没有实质性影响,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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