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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出租,租客未按时交租金拖欠三个,损坏物品,我可以起诉他赔偿所有金额吗

2019-12-16 12: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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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16 回复

专业分析: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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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租房物品损坏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实质上仍然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获得出租人的同意后可以将房子转租,不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是无效的。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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