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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因解除无偿合同而扣除百分之一的工人

2022-03-11 08: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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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1 回复

专业分析:

1、这个要看你们合同是对于“保证有50个工人”是如何具体约定的。如果这里不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就仅能按照1人扣5万的原则执行;如果根据约定,这是合同的必然成就条件,那么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你前文的描述,我个人认为是不构成根本违约的。因为工人是可以招聘的,并非你的财产,因此,这里面本来就有不可控的因素。而你们约定少1人扣5万,也意味着对方默认了没有50个工人,也不会解除合同,只不过会少给钱而已。至于对方扣钱的范围是否包含前期已支付费用,这主要还是看协议如何约定。2、由于你们合同对于“稳定”没有一个定义,那么只能按照日常的理解。我们认为既然已经开工,就意味着工人已经愿意留下来工作,也就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了,从法律的评价上说,对方主张不稳定是不合理的。3、如果他不肯清点工人,是迟延履行义务的一种表现,你可以主张他支付50万的同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如果是他故意赶走工人,其法律责任自然也由他承担,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交付了工厂及一定数量的工人,你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而他在你义务履行完毕后采取的行为是不对你产生法律效力的。5、他不肯清点人数,你可以在当地委托寻找公证处,委托公证人员到现场进行摄像公证,将整个厂区的操作人员摄录下来,并进行公证,这样,就完全可以证明你已经为其提供了50个稳定的工人了。当你搜集到相应的证据之后,如果对方还是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我建议你及时诉讼维权,因为拖得越久,实际上对你越不利,毕竟他是付款的一方,而你是收钱的一方。如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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