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怎么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惠州市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可以到房管局当场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但首先要已经领取了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一、办理条件已领取预告登记证明二、所需材料1、《惠州市房地产权预告登记申请书》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3、购房者身份证明:(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复印件)4、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抵押合同或委托书中没有约定的提供)5、《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6、抵押权人身份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2)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7、其他必要材料三:办理流程(一)窗口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办结(二)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签约(草签)→银行审批→网上正式签约→网上申请四、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1、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2、收费标准: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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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预售的商品房能抵押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
已预售的商品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抵押登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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