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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解释: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一般有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在知道或者应当权利被侵犯的一年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仲裁申请的,会失去了相应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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