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孕妇可以迟到早退。只规定孕妇不孕妇在职仍然要遵守单位规章,如果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需要休息、缩短工作时间,一定请假,否则单位可以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n关于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n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n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nn《劳动合同法》n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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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是不能安排从事于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是不会安排加班和夜班;同时在生孩子后是可以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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