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的,在听取职工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并向员工支付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裁减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你的劳动合同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你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你所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中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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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具体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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