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报收养子女户口受理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收养人双方签字);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人抚养能力证明; 6、收养人医院体检证明; 7、《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8、民政部门公告; 9、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被收养人的,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与收养人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10、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同意落户证明; 12、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的DNA打拐比对材料。
针对领养的小孩怎样能上户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只有拿到了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当事人才可以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可以给孩子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领养的孩子的上户口流程:领养人可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收养人的本人身份证、收养登记手续的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孩子符合上户条件的,依法为孩子办理上户手续,让孩子随领养人落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