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项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是指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未因经营困难与工会协商暂时延期支付,用人单位当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情形。XXXXXXXXXXXXXXX,于2015年XX月XX日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至今已在公司工作了8个月。现由于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本人即日起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一次性支付本人20XX年XX月以及20XX年XX月全部工资(包括全部加班费)、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第五十条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本人保留依法享有的起诉、仲裁相关权利。特此通知xx2016年XX月XX日
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