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人事经理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一般的员工,也深悉《劳动合同法》对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对单位苛以什么样的不利后果,因此,即使公司未主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本人也应当提出与公司签订;而且这类人是劳动合同签订事项的负责人,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其本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较大的过错,其本人应当承担其个人过错产生的不利后果,而非归责于公司。按照这样的逻辑,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其双倍工资。 2、如果人事经理要求过有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负责人拒绝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人事经理尽到了自己的告知义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理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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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劳动者:录用条件和岗位要求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录用条件不明确,我司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存在表述模糊、详简不当、与事实不符的法律风险。 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续签劳动合同不规范的法律风险。 约定违约金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外约定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法律风险。 试用期期限约定不合法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需支付双倍工资,甚至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个别条款不合法的法律风险。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力量,若未妥善处理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将给我司造成影响。
劳动者不签订劳务合同的风险:未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出现争议时不好通过协商解决;未约定解除劳务合同的条件和违约责任,解除劳务合同不好要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缺少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凭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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