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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相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2022-10-07 1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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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7 回复

专业分析: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劳动者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不告而别,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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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变相逼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而且找出各种理由说明自己能够胜任的理由。签订合同后,公司无理由让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可以辞退,当然,辞退是有很高补偿的,所以要逼迫自己辞职。辞退必须要公司开具辞职通知书,盖公章。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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