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针对劳动法规定具体的工作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其他。
《劳动法》对工伤赔偿的具体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