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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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单位的原因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劳动者的原因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本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合同范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如果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本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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