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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保密法定条件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2022-02-25 03: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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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5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 用人单位每月扣减前款第(一)、(二)项费用后的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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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员工因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享有追偿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进行赔偿的前提是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对此有明确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则不能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若劳动者中途离职,用人单位则可以要求劳动者一次性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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