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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耕地:128.70万元/公顷,园地:99.00万元/公顷,《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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