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收取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采取货币性资产一次性收取。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分期付款方式,但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办理合法的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并按同期金融机构基准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分期付款期间利息。在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或者未办理价款支付保全手续前,转让方不得申请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转让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确定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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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提供评估价格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 1.“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3.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发生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个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进行评估的,评估费用不允许扣除4.能提供评估价格的,已缴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二、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上手购入价×(1+5%×n)-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税率 1.“n”是指购入房屋到转让房屋的年度数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上手购房缴纳的契税可凭契税完税证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房产增值税,是指在买卖房屋的时的一种税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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