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安排补休时,综合工时制下会出现惊人的超级加班费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那么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是怎样的呢? 1.法定节假日排班的员工,依法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 2.法定节假日轮休的员工,依法不享有300%日工资的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本应轮休又召回加班的员工,依法享有450%日工资的加班费(延长劳动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叠加)。 4.注意:召回加班又在综合工时制计算周期内安排补休的员工,仍应按照300%日工资享有加班费。 以上就是“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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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合工时制的加班费的计算: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于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被批准的计算周期(周、月、季、年)来计算工作时间,所以其工作时间不受标准工时制最高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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