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针对劳动法降工资的举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强制降职降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且降低劳动报酬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面对用人单位的单方免降职降工资行为,劳动者可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符合规章制度规定的降职降薪条件为由降职降薪的,不违法。
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是低于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那么就是违法。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里面应明确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一方降低员工工资,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因为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资待遇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