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劳动法》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形式及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劳动合同是按照上述规定签署的,但并不妨碍劳动合同的真实有效。
因此,你和单位签定的合同中没有写工资待遇,可以按照实际发放数额计算月工资。至于在一年合同期满后单位给你涨的2000元工资,单位承诺不和工资一起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实质上应该属于奖金,尽管“直接以现金的形式打到我的工资卡里,也不扣税”有偷税嫌疑。
但这种做法有风险,因为没有文字性资料可以佐证,将来发生争议难以举证并获得支持.不过只要你能够提供其他人得到这笔钱的相关资料,也可以从侧面支持你应该得到这笔钱的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