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就应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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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保护和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关系期间补缴社会保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最多支付12月薪的双倍。
单位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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