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由劳动行政部门强制征缴。 用人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针对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签订劳动合同后果: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四、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五、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