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劳动合同法和
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
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
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