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定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
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签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制定可与员工协商一
致解决。只要员工愿意即可。(但要留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