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你可以在三天后离开,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违反。因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因
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
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
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