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员工打架算工伤吗,小王虽在工作时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但这种伤害并非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剪刀落地未捡起本是日常琐事,将此事扩大化完全归责于小李和小王的个人原因,并非履行工作职责所致,因此不宜将此种情形
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小王所受伤害尽管属意外伤害,且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却并不符合“履行工作职责”这一条件,尽管遭受伤害的导火索系履行工作职责,但直接导致小王意外伤害的原因已经脱离了工作职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