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清楚劳动合同必须书面吗,一般来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
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
居民身份证。
四、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
变更劳动合同,变动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