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而非劳动报酬,理由与上述第二种意见基本相同。双倍工资虽然名为工资,但实质为国家为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形式设置的一种
惩罚性赔偿责任。建立在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的基础上,劳动者主张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就应当不适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而是应当按照法院新近出台的指导意见自用人单位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终结的次日起往后计算一年。有关法院对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规定的详细解读,您可以阅读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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