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合同履行不能,双方协议或提供仲裁等方式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